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第ZBCG20210011号
招标公告
编号:ZBCG20210011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现就我司“深圳地区及广东省其他区域中国长城需要招标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邀请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深圳地区及广东省其他区域中国长城需要招标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3、招标内容: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司深圳地区及广东省其他区域有需要的招标项目(项目类型为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合作地点:广东省(具体以项目所在地地点为准)
5、合作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深圳地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办公设备,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深圳地区固定营业场所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在深圳地区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及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委托代理合同首页、双方盖章签字的尾页和载有造价金额信息的合同页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4、项目团队要求:具备编制招标相关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等全部服务内容的相应专业力量,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五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职称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5、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5)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6)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9月10日下午17:00之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送达我司,上述材料(除投标人联系方式外)需加盖公章,招标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虞丹
电话:0755-26639997-2554
传真:0755-26631695
邮箱: yudan@dgqjhb.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科大厦2号楼16楼运营管理部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长城所有。
2021年9月7日